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国土资源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在《暂行规定》下发前(注:2002年12月18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管理及考试信息管理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4科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考4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考2科(符合免试条件,只考《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
32.土地登记代理人 |
4.考4科 |
01.土地登记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2.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3.地籍调查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
2.考2科 |
01.土地登记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四、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注意事项:老考生在填表时一定要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
(二)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省直及有关单位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5年12月21日~2005年12月30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06年5月27日:
上午 0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2006年5月28日:
上午 0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各地于2006年2月25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
七、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
八、考试用书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各地在组织考生报名时,请将此书定购事项及办法告知考生。
出版社名称:中国农业出版社
书 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地籍调查》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联系人:翟兴平 联系电话:027-87811004 027-62795974
各地人事、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湖 北 省 人 事 厅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